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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

Lawyer

海关走私犯罪刑事律师团队是可以提供全方位专项海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曾长期从事海关、税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相关领域的法律工作,在加工贸易监管、货物进出口、国际物流仓储、产品归类及估价、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等方面均积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海关法律法规有着深厚的理解和研究,对海关执法动态有着敏锐的把握和掌控,并且与国家和地方海关、商务、检验检疫等机构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联系与沟通,可以量身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降低和消除企业在海关法律事务方面的风险,保障企业海关业务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本团队海关法律业务团队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海关稽查、缉私以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调查案件,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产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医药、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国际物流等多个领域,涉及的海关部门包括海关总署,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宁波、广州、黄埔、青岛、深圳、东莞等各地方海关。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这些案件中多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他部分案件也取得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为企业争取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客户好评。

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日常海关业务:就企业日常海关业务,审阅各类合同、进口单证、申请文件等,评估企业海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关税征缴:协助客户全面理解各项关税征缴及优惠政策,在确保客户符合所有适用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客户税务和通关利益最大化。

海关估价:包括一般贸易海关估价,以及就涉及特许权使用费、保修费、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形下的完税价格确定提供意见。

HS编码归类:向客户提供商品归类信息以及归类协助,并对海关商品归类的合法性及相应税务影响进行确认与评估。

海关调查:针对海关例行检查、专项稽查及其他各类可能涉及违法行为的海关调查,协助企业妥善应对处理。

海关缉私刑事诉讼:协助企业应对海关缉私,并在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作为辩护人全方位介入案件,维护当事人程序及实体权益。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协助企业进行商标和版权的登记备案,并通过与海关合作以保证最大程度的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同时对国内市场出现的平行进口及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向客户提出解决建议。

行政复议:针对海关作出的对企业不利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并参与听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加工贸易监管: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保证金台账、加工贸易货物通关、进口设备监管、单耗核定、跨关区异地加工、深加工结转、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合同核销等加工贸易全流程的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与意见。

原产地及标识认定:协助客户处理货物的原产地确认以及贴标等相关事务。

配额及进出口限制:对有关配额及进出口限制的事务提供建议,并为客户在交易前获得许可证和交易中清关提供帮助。



律师团队:



李律师(广东珠海))

擅长刑事辩护领域

主要涵盖了走私、寻衅滋事、赌博、制造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

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主要涵盖了走私、寻衅滋事、赌博、制造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犯罪。

执业以来,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践行社会赋予律师的使命,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系列出色的成绩,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充分信赖及肯定。李律师办理过多起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赢得取保候审、不予立案、不予起诉、缓刑、罪轻等结果。李律师坚信不畏惧各种权势,坚持就是胜利!



严律师(宁波)

原海关工作经历

宁波市仲裁委仲裁员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任瀛和律师机构全国海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宁波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市仲裁委仲裁员,宁波市首批名优律师,宁波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

曾在宁波海关工作九年,熟悉缉私业务流程,屡破大要案,因业务能力突出多次获海关总署表彰。处理了大量刑事(走私为主)案件和知识产权等涉海关业务类案件。



曹律师(连云港)

连云港市劳动模范

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连云港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执业至今荣获连云港市律师辩论大赛与公诉人辩论大赛优秀辩手;连续五年连云港市优秀律师;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现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州区人民政府、徐圩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税务局法律顾问,连续四届担任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法律顾问。

专职律师执业20余年,办理各类案件达两千余件,积累了大量司法实践经验,其刑事团队多次成功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海关走私类刑事案件,包括连云港版“我不是药神”案、东海系列水晶走私案、系列日本“小林洗眼液”案、委内瑞拉与哥伦比亚盐湿牛皮走私案等等。



李律师(广州)

广东省工商联调解仲裁中心调解员

曾在海关任职多年,负责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协调处理。在海关任职期间,负责处理过上千宗走私、违规及知识产权案件,在走私案件的办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1. 广州某货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涉案金额一千万左右,法定代表人取保候审,该公司未被移送审查起诉。
2. 佛山市某电梯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前期介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最终该案未刑事立案。
3. 某免税品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前期介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最终该案未刑事立案。
4. 为广东省某集团提供海关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最终缉私部门将案件进行行政立案,成功防范了刑事风险。
5. 佛山市某贸易公司涉嫌走私废物罪案件,涉案走私废物两万余吨,通过前期辩护在检察院提起公诉阶段变更为从犯。
6. 大连某贸易公司涉嫌走私废物罪案件,涉案涉案走私废物千余吨。起诉意见书指控法定代表人是主犯,最终认定为从犯,判处缓刑。
7. 广东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涉嫌偷逃税款近千万元,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辩护人,目前案件尚在办理当中。
8. 朱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侦查阶段成功取保。

薛律师(深圳)

曾在珠三角某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一千余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诉办案能手”。多年的工作经历使薛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非常熟悉法律实践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擅于用律师和检察官的不同视角对案件进行“双重审查”,并提出有分量的、易于打动检察官、法官的法律意见,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薛律师擅长办理全国海关通关走私及不通关的公海领域及陆路边境走私案件,包括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保税货物等。案件涉及保税区、国际贸易、贸易手册备案、外汇结算、贸易手册损耗核算、关税核定、进出口报关、贸易手册延期与核销、产品复出口等全部环节。

 

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了广州“8.29”特大“红油”走私案、“奋进06”特大走私石材案、广东大信公司走私钢材案、廖某俊走私红木案、刘某路走私奢侈品案等海关走私案件。

许律师(上海)

专注刑事案件

长期关注于刑事辩护,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从业期间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专业态度,办理了大量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刑事案件,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当事人争取他们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的搜集证据和提出辩护意见,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缓刑、减轻量刑幅度等。

 

代表案例有

1、南通12.8重大柴油走私案,为当事人争取到从犯情节,一审法院适用缓刑。
2、上海2.19走私案,协助当事人退赔,一审法院适用缓刑。
3、为静安大火直接责任人辩护,当事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4、为谷某贩卖毒品罪做辩护,法院采用辩护人观点认定谷某重大立功。
5、为第一起电话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做辩护”等。

邹律师(山东)

人大代表

法学硕士,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贡献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现担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政协烟台市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烟台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顾问、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委市政府、芝罘区委区政府、莱山区委区政府、福山区委区政府、高新区工委、龙口市委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走私犯罪及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代表案例有:
1.伪报品名夹藏巨蜥、穿山甲闯关的特大走私进口濒危动物案,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约2500万元;
2.担任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挂牌督办的特大组织偷越国境案的被告人的辩护人,被告人最终被判缓刑;
3.担任羁押在烟的广州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辩护人,经成功辩护,人民检察院主动撤回对被告人的犯罪指控,被告人在被羁押近两年后无罪释放;
4.担任烟台当地引起重大反响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辩护人,从案件的多个方面展开辩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属于正当防卫,宣判无罪。

纪律师(福建)

原海关工作经历

纪俊毅律师曾在闽南某直属海关工作9年,期间先后从事海关通关、保税监管、税收征管等多个岗位的一线执法工作,熟悉口岸部门业务运作流程。对海关业务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助于协助企业高效解决海关领域的法律纠纷。

 

纪律师代理多起走私案件的辩护工作,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轻量刑幅度等。

 

纪律师还专注于中外企业、跨国公司、进出口贸易公司、生产型企业、加工贸易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等的关务合规性和风险评估管理,以及归类、审价、原产地、配额、稽查等海关事务专业性领域的法律纠纷处理,并代理企业进行涉及海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代理走私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

代表案例:
1、厦门某食品企业进口罐头低报价格走私案件,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2、厦门某贸易公司二极管伪报数量走私案件,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3、厦门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保税料件走私案件,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4、厦门某公司倒卖保税料件走私案件,涉案金额从1000万降至350万,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5、厦门某公司进口仪器伪报税号走私案件,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6、漳州某公司“小三通”货物低报价格走私案件,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7、天津特大石材走私系列案件,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8、莆田某货代公司涉嫌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

谢律师 (上海)

专注刑事案件辩护

专业从事刑事诉讼业务和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培训, 特别擅长走私、知识产权犯罪、证券期货等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领域的辩护,为德国、美国等在华跨国企业处理过多项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同时长期致力于外资企业、大型国企的合规建设、高管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内部法律调查方面的实践研究,为多家上市公司进行法律培训及制度完善,曾受邀为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家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授课,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

刑事辩护代表案例:
1.詹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江苏)
2.美500强在华企业涉嫌低报价格走私案(上海)
3.程某走私废物案(上海)
4.沈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
5.吴某代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
6.W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上海)
7. 某网约车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杭州)
8. 美国在华独资企业反海外腐败贿赂调查

曾律师 (成都)

海关特约监督员

四川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民宗委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秘书长,成都市锦江区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四川省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民族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副团长。

2019年被评为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2019年所提的人大代表建议被列为四川省人大重点建议,2017年被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全国律协评为全国律师服务先进个人

长期担任成都海关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的海关案件。

李先生(广东)

高级顾问

曾在海关任职多年,负责通关法律法规起草以及海关归类、估价加工贸易手册等业务。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期间,负责处理过多起海关归类争议、估价、手册核销等案件。曾在多家500强企业负责亚太区海关合规,在海关合规和关务咨询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案件典型案例:

1. 广州黄埔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美资企业,涉案金额5600万元左右,经处理,该公司未被移稽查,仅作补税处理。
2. 深圳沙井某欧洲企业外汇核销问题,涉案金额2.4亿元,经处理,海关同意以自查自报形式补缴税款,未移交缉私。
3. 厦门某大型美资企业收付汇案件,涉案金额14亿元,经处理,海关同意行政处罚,未移交缉私。
4. 深圳沙井某美资企业手册不平衡,涉及五年手册未能核销,企业无法关厂,经介入分析处理,成功核销所有手册,如期关厂,海关没有任何处罚措施。
5. 韩国某企业在东莞设立工厂,针对工厂物流规划,海关合规等方面量身打造关务手册,同时提供合规培训。
6. 深圳某英国企业海关归类争议,经处理,成功维持原有归类,避免因归类争议补税。

黄律师(山东)

高级顾问

热爱律师行业,对律师行业的发展有着切身的体会、深刻的洞察; 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前,有长达十年的航运、渔业捕捞等经验,对海事海商行业有深入的了解。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立足海洋,秉承着专业人办专业事的理念,向专业化律师发展。一直向海事海商专业特色的专家型律师发展,努力为客户解决海洋、渔业、航运、保险、造修船、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

承办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情况

1、“***”船舶碰撞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2012年2月,“***”轮碰撞“***”船,造成渔船沉没、7名船员落水失踪死亡,该案一经发生即受到了国务院的密切关注,自接受委托后,携律师团队紧急进行诉前索要担保、调查取证、诉前谈判、起诉、调解等工作,死者家属于2012年与“***”轮达成和解协议,渔船方于2013年与“***”轮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最终得到高效、圆满解决。
2、“***”溢油污染案件:2009年12月5日,中国香港籍货轮“***”号因受寒潮大风影响发生走锚,搁浅于威海刘公岛东部的礁石区,并发生严重漏油事故给搁浅区域以及周边地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周边养殖区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带领本所律师团队接受威海24家养殖公司及养殖户的委托,为其受到的损害进行维权。本案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债权登记、油污漂移路线论证等法律制度及技术难题。历经3年,10多次开庭,多次债权人会议,终于使受损企业及养殖户获得赔偿。

其他

从业至今,不仅执着于成为为当事人解决疑难杂症的优秀律师,且致力于律师行业的长远发展,2015年,协助青岛市律师协会筹办“律所主任论坛”,并代表“山东省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第四期赴澳大利亚培训团团员发表感言;
2014年~2016年期间,与其他兄弟律所合作举办多起专业培训会议。
2017年入选司法部 “全国千名涉外律师名册”。
2018年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挂职律师”

张律师(宁波)

海关法专业律师、走私罪刑辩律师

宁波市律师协会刑法及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国际贸易、海关通关、关税事务、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法律事务。
原宁波海关任职近30年,具有海关各业务门类的工作经验,宁波海关首任稽查处长,宁波海关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曾先后担任宁波海关开发区办事处和宁波海关学会负责人,2006年起任宁波海关公职律师;在任执业律师十余年中,在近百例走私、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和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为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争取到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或罪轻缓刑等权益,为数十位民商事委托人获得其满意的权益或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

走私案件辩护成功案例

一、浙江某企业出口铝制品,涉嫌伪报税则归类,被认定走私、偷逃出口关税,立案追诉。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分析阐释进出口商品归类理论和实务问题,成功辩护为不涉嫌走私;检察机关退查,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二、浙江某企业出口产品,涉嫌低报价格,偷逃出口关税,被立案追诉。审查起诉阶段,经分析阐明证据不足,且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结案。

三、浙江义乌商人戴某进口水果涉嫌低报价格走私,偷逃进口税款,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指控。经分析阐明证据不足,大大减少涉案逃税金额,又经成功辩护,将个人行为变更为单位走私行为,被告人戴某被轻判缓刑。

四、苏州台商杨某因原犯罪行服刑假释后,又被侦查机关“发现”数年前还有走私普通货物罪,检察机关认定其原判决前尚有漏罪未判,提起公诉,要求法院撤销假释,数罪并罚,被告人精神几近崩溃。经成功辩护,指出刑事追诉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撤销假释,数罪并罚的指控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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