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ty Audit
近年来,为了提高中国的营商环境,中国海关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得整体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同时,为严格贯彻“前端放开、后端管住”的监管政策,海关正在逐步调整监管方式,将监管力度从前端通关环节转移至后端税收风险监控、后续稽查环节,这意味着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海关稽查。
特许权使用费作为企业转移定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完税价格的认定密切相关,进而影响关税及其他海关费用的征收,因此对于特许权使用费稽查也是海关稽查业务中的重点之一。
根据海关《审价办法》第五十一条的描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海关的《审价办法》第十一条,(三)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第十四条 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不能购得进口货物,或者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该货物不能以合同议定的条件成交的,应当视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因此,只有当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有关,并且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时,特许权使用费才应计入完税价格。
以上法律法规是判断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是否“应税”的法律依据。
在企业面临海关关于特许权使用费补税的问题,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咨询服务后,我公司将视情况接受服务申请,之后展开工作。
1、了解企业所发生问题的详细情况,通过对相关企业资料的审核,对特许权使用是否“应税”进行初步评判。
2、积极与海关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沟通,配合企业向海关提交相关文件。
3、查阅大量相关的文件、法条法规及以往解决案例,根据企业实际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按方案内容进一步向海关提交补充资料文件,在遵循国家及海关相关的法条法规下,同企业一起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帮助企业实现其所期望的处理结果。如:价格磋商、免除罚金,保留企业信用等级等。